基本解釋
康熙字典
說文解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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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“hAo86.com辯”。
辯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 康熙筆畫:21畫,部外筆畫:14畫
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?!兑住ぢ呢浴肪右赞q上下,定民志。
又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又明悉也?!兑住ご笥小访鬓q晳也。
又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?!妒酚洝ぼ髑鋫鳌粪u衍之術(shù),迂大而閎辯。
又爭辯也?!抖Y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(yuǎn)于鬭辯矣。
又《說文》治也?!稌ぞ普a》勿辯乃司?!蹲髠鳌ふ言辍分髅苏哒l能辯焉?!对]》辯,治也。
又微辯,諷諭也?!抖Y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(shù)也。
又與徧通?!抖Y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?!妒酚洝の宓奂o(jì)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又與平通?!蹲謴⊙a(bǔ)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(jì)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音?。與貶同?!吨芏Y·秋官·士師》若邦兇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《註》辯,當(dāng)爲(wèi)貶。遭饑荒,則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說文解字
辯【卷十四】【辡部】
治也。從言在辡之閒。符蹇切文二
說文解字注
(辯)治也。治者、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、判也。從言在辡之閒。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
辯的方言集匯
◎ 粵語:bin6
◎ 客家話:[海陸豐腔] pien6 [東莞腔] pen3 [沙頭角腔] pan5 [寶安腔] pan3 pen3 [客英字典] pien5 [臺灣四縣腔] pien5 [梅縣腔] pien5 [客語拼音字匯] pian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