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釋
詳細(xì)解釋
康熙字典
說文解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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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發(fā)別人的罪狀:haO86.com彈~。
動詞
(1) (形聲。從力,亥聲。本義:審理,判決)
(2) 同本義
劾,法有辜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上其鞫劾文辭?!稌涡獭穫?/p>
(3) 疏:“漢世問罪謂之鞫,斷獄謂之劾?!?/p>
(4) 又如:劾死(判決死罪);劾治(審理治罪);劾按(審理核實(shí)罪狀);劾捕(審查其罪,加以逮捕);劾驗(yàn)(審理查驗(yàn))
(5) 檢舉揭發(fā)罪狀
劾大不敬。——《漢書·李廣蘇建傳》
遣其劾帥。——清· 梁啟超《譚嗣同傳》
齊康所劾。——《明史》
戴鳳翔劾 瑞。
彈劾不避權(quán)貴?!督鹗贰だ诇Y傳》
(6) 又如:彈劾;劾狀(彈劾,舉發(fā)罪狀);劾奏(檢舉或彈劾其罪狀)
名詞
(1) 檢舉揭發(fā)的文書
滂睹時方艱,知意不行,因投劾去?!逗鬂h書》
劾【子集下】【力部】 康熙筆畫:8畫,部外筆畫:6畫
《唐韻》胡槩切《集韻》戸代切《韻會》戸槩切,音瀣。《說文》法有罪也。《玉篇》推劾也?!稄V韻》推窮罪人。《增韻》按劾也?!读鶗省粉廓q覈也,考劾其實(shí)也?!俄崟肪弦病!夺釢h·範(fàn)滂傳》滂奏刺史權(quán)豪之黨二十餘人,尚書責(zé)滂所劾猥多。滂知意不行,投劾去?!对]》自投其劾狀而去。
又《集韻》勤力也。一曰勉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紇則切,恆入聲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下改切,瀣上聲。義同。
說文解字
劾【卷十三】【力部】
法有辠也。從力亥聲。胡槩切
說文解字注
(劾)灋有辠也。法者、謂以法施之。廣韻曰。劾、推窮罪人也。從力。亥聲。按此字俗作、從刃??謴牡秳t混於刀部之刻也。胡槩切。一部。亦入海韻、代韻。
劾的方言集匯
◎ 粵語:hat6
◎ 客家話:[海陸豐腔] het8 kai3 [臺灣四縣腔] het8 kai3 [梅縣腔] het8 [客語拼音字匯] had5 hed6 [客英字典] het7 [寶安腔] het8
◎ 潮州話:何英4(黑),hêg4 (hek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