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馬光(1019年11月17日-1086年),字君實,號迂叟,陜州夏縣(今山西夏縣)涑水鄉(xiāng)人,《宋史》,《辭?!返让鞔_記載,世稱涑水先生。生于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。北宋史學(xué)家、文學(xué)家。歷仕仁宗、英宗、神宗、哲宗四朝,卒贈太師、溫國公,謚文正,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《資治通鑒》,為人溫良謙恭、剛正不阿,其人格堪稱儒學(xué)教化下的典范,歷來受人景仰。生平著作甚多,主要有史學(xué)巨著《資治通鑒》、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》、《稽古錄》、《涑水記聞》、《潛虛》等。
軼事典故
司馬光一生誠信,應(yīng)該也是受父親的誠實教育的影響,大概在五、六歲時,有一次,他要給胡桃去皮,他不會做,姊姊想幫他,也去不掉,姊姊就先行離開了,後來一位婢女用熱湯替他順利將胡核去皮,等姐姐回來,便問:“誰幫你做的?”他欺騙姊姊是自己做的,父親便訓(xùn)斥他:“小子怎敢說謊?!彼抉R光從此不敢說謊,年長之后,還把這件事,寫到紙上,策勵自己,一直到死,沒有說過謊言。邵雍的兒子邵伯溫還看過這張紙。清人陳宏謀說:“司馬光一生以至誠為主,以不欺為本。”後人對司馬光蓋棺論定之語,也是一個“誠”字。
破甕救友
有一次,司馬光跟小伙伴們在后院里玩耍。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,有個小孩爬到缸沿上玩,一不小心,掉到水缸里。缸大水深,眼看那孩子快要沒頂了。別的孩子們一見出了事,嚇得邊哭邊喊,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。司馬光卻急中生智,從地上撿起一塊大石頭,使勁向水缸砸去,“砰!”水缸破了,缸里的水流了出來,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。小小的司馬光遇事沉著冷靜,從小就是一副小大人模樣。這件偶然的事件使小司馬光出了名,東京和洛陽有人把這件事畫成圖畫,被人們廣泛流傳。
誠信賣馬
司馬光要賣一匹馬,這匹馬毛色純正漂亮,高大有力,性情溫順,只可惜夏季有肺病。司馬光對管家說:“這匹馬夏季有肺病,這一定要告訴給買主聽。”管家笑了笑說:“哪有人像你這樣的呀?我們賣馬怎能把人家看不出的毛病說出來!”司馬光可不認(rèn)同管家這種看法,對他說:“一匹馬多少錢事小,對人不講真話,壞了做人的名聲事大。我們做人必須得要誠信,要是我們失去了誠信,損失將更大?!惫芗衣牶髴M愧極了。
低調(diào)淡泊
司馬光性情淡泊不喜奢華,他在《訓(xùn)儉示康》中曾提到小時後長輩會給他穿華美的衣服,他總是害羞臉紅而把它脫下。寶元年間中舉時,曾得到仁宗皇帝的接見。酒席宴會上,每人都在頭上插滿鮮花,肆無忌憚地嬉戲取樂,唯獨司馬光正襟危坐,也不戴花。同事提醒說:“戴花乃皇上之令也!”司馬光才不太情愿地戴了一朵小花。
司馬光有一個老仆,一直稱呼他為“君實秀才”。一次,蘇軾來到司馬光府邸,聽到仆人的稱呼,不禁好笑,戲謔曰:“你家主人不是秀才,已經(jīng)是宰相亦,大家都稱為‘君實相公’!”老仆大吃一驚,以后見了司馬光,都畢恭畢敬地尊稱“君實相公”,并高興地說:“幸得大蘇學(xué)士教導(dǎo)我……”司馬光跌足長嘆:“我家這個老仆,活活被子瞻教壞了?!?/p>
堅不納妾
北宋士大夫生活富裕,有納妾蓄妓的風(fēng)尚。司馬光是和王安石、岳飛一樣,極為罕見的不納妾、不儲妓之人?;楹笕暧?,妻子張夫人沒有生育,司馬光并未放在心上,也沒想過納妾生子。張夫人卻急得半死,一次,她背著司馬光買了一個美女,悄悄安置在臥室,自己再借故外出。司馬光見了,不加理睬,到書房看書去了。美女也跟著到了書房,一番搔首弄姿后,又取出一本書,隨手翻了翻,嬌滴滴地問:“請問先生,中丞是什么書呀?”司馬光離她一丈,板起面孔,拱手答道:“中丞是尚書,是官職,不是書!”美女很是無趣,大失所望地走了。
還有一次,司馬光到丈人家賞花。張夫人和丈母娘合計,又偷偷地安排了一個美貌丫鬟。司馬光不客氣了,生氣地對丫鬟說:“走開!夫人不在,你來見我作甚!”第二天,丈人家的賓客都知道了此事,十分敬佩,說儼然就是“司馬相如和卓文君”白頭偕老的翻版。唯獨一人笑道:“可惜司馬光不會彈琴,只會鱉廝踢!”張夫人終身未育,司馬光就收養(yǎng)了哥哥的兒子“司馬康”,作為養(yǎng)子。
司馬光就如此和妻子相依為命。洛陽的燈會享譽天下,逢元宵節(jié),張夫人想出去看燈,司馬光說:“家里也點燈,何必出去看?”張夫人說:“不止是看燈,也隨便看看游人?!彼抉R光一笑,說:“看人?怪了,難道我是鬼嗎!”
典地葬妻
司馬光在洛陽編修資治通鑒時,居所極簡陋,於是另辟一地下室,讀書其間。當(dāng)時大臣王拱辰亦居洛陽,宅第非常豪奢,中堂建屋三層,最上一層稱朝天閣,洛陽人戲稱:“王家鉆天,司馬入地?!彼抉R光的妻子去世后,清貧的司馬光無以為葬,拿不出給妻子辦喪事的錢,只好把僅有的三頃薄田典當(dāng)出去,置棺理喪,盡了丈夫的責(zé)任。司馬光任官近40 年,而且官高權(quán)重,竟然典地葬妻。重讀歷史,讓人深思。俗語說:三年清知府,十萬雪花銀。在封建社會,大多數(shù)人苦讀寒窗,躋身仕途,無不是為了顯耀門庭,榮華富貴,澤被后世,蔭及子孫。在這些人面前,司馬光的清廉更顯可貴。嘉祜八年三月,宋仁宗詔賜司馬光金錢百余萬,珍寶絲綢無數(shù),但司馬光不為所動。司馬光年老體弱時,其友劉賢良擬用50 萬錢買一婢女供其使喚,司馬光婉言拒之,他說:“吾幾十年來,食不敢常有肉,衣不敢有純帛,多穿麻葛粗布,何敢以五十萬市一婢乎?”
生平
司馬光,字君實,號迂叟,山西夏縣涑水鄉(xiāng)人,生于河南省光山縣,世稱涑水先生,北宋政治家,史學(xué)家。北宋政治家,史學(xué)家。宋仁宗時中進(jìn)士,英宗時進(jìn)龍圖閣直學(xué)士。宋神宗時,王安石施行變法,朝廷內(nèi)外有許多人反對,司馬光就是其中之一。王安石變法以后,司馬光離開朝廷十五年,專心編纂《資治通鑒》,用功刻苦、勤奮。用他自己話說是:“日力不足,繼之以夜?!?/p>
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,他立志編撰《通志》,作為封建統(tǒng)治的借鑒。治平三年(1066年)撰成戰(zhàn)國迄秦的八卷上進(jìn),英宗命設(shè)局續(xù)修。神宗時賜書名《資治通鑒》。王安石行新政,他竭力反對,與安石在帝前爭論,強調(diào)祖宗之法不可變。被命為樞密副使,堅辭不就。次年退居洛陽,以書局自隨,繼續(xù)編撰《通鑒》,至元豐七年(1084年)成書。他從發(fā)凡起例至刪削定稿,都親自動筆。元豐八年宋哲宗即位,高太皇太后聽政,召他入京主國政,次年任尚書左仆射兼門下傳郎,數(shù)月間盡廢新法,罷黜新黨。為相八個月病死,追封溫國公。遺著有《司馬文正公集》《稽古錄》等,還有諸多名著被眾人所流傳。
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同知諫院。嘉祐六年(1061年)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。司馬光立志編撰《通志》,作為統(tǒng)治者的借鑒,治平三年(1066年)撰成戰(zhàn)國迄秦的《通志》八卷上覲宋英宗,英宗命設(shè)局續(xù)修,并供給費用,增補人員。宋神宗即位后,以其書“有鑒于往事,以資于治道”,賜書名《資治通鑒》,并親為寫序。此時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,司馬光竭力反對,與安石在帝前爭論,強調(diào)祖宗之法不可變。神宗命他為樞密副使,堅辭不就。熙寧三年(1070年),自請離京,以端明殿學(xué)士知永興軍(現(xiàn)陜西省西安市),次年退居洛陽,任西京留守御史臺,以書局自隨,繼續(xù)編撰《通鑒》,元豐七年(1084年)成書。書成后,司馬光官升為資政殿學(xué)士。元豐八年(1085年)宋哲宗即位,高太皇太后聽政,召他入京主國政,次年任尚書左仆射、兼門下侍郎,數(shù)月間罷黜新黨,盡廢新法,史稱“元祐更化”。司馬光執(zhí)政一年半,即與世長辭,“京師人為之罷市往吊,鬻衣以致奠,巷哭以過車者,蓋以千萬數(shù)”,靈柩送往夏縣時,“民哭公甚哀,如哭其私親。四方來會葬者蓋數(shù)萬人,家家掛像,飯食必?!?。死后,宋哲宗將他葬於高陵。追贈太師、溫國公,謚文正,賜碑“忠清粹德”。對司馬光的為人,朱熹評論: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于天性,其好學(xué)如饑渴之嗜飲食,于財利紛華如惡惡臭;誠心自然,天下信之。退居于洛,往來陜洛間,皆化其德,師其學(xué),法其儉。有不善曰:君實得無知乎!博學(xué)無所不通。(《三朝名臣言行錄》卷7)
學(xué)術(shù)成就
司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學(xué)術(shù)上。其中最大的貢獻(xiàn),莫過于主持編寫《資治通鑒》。宋神宗熙寧年間,司馬光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,上疏請求外任。熙寧四年(1071年),他判西京御史臺,自此居洛陽十五年,不問政事。這段悠游的歲月,司馬光主持編撰了294卷近400萬字的編年體史書《資治通鑒》。司馬光的獨樂園,既是他的寓所,也是《資治通鑒》書局所在地。這里環(huán)境幽美,格調(diào)簡素,反映了園主的情趣和追求。其書局在汴京時已奉詔成立,除了司馬光之外,當(dāng)時的著名學(xué)者劉恕、劉攽和范祖禹都參與了書局的工作。其中,司馬光任主編,劉恕、劉攽、范祖禹為協(xié)修,司馬光的兒子司馬康擔(dān)任檢閱文字的工作。司馬光來洛陽后,便把《資治通鑒》書局由汴梁遷到洛陽。在獨樂園中常住的不僅有書局的工作人員,當(dāng)時洛陽的名賢如二程、邵雍、文彥博等也常來此聚會,堪稱是一個學(xué)術(shù)中心。
他在《進(jìn)資治通鑒表》中說:“臣今筋骨癯瘁,目視昏近,齒牙無幾,神識衰耗,旋踵而忘。臣之精力,盡于此書?!彼抉R光為此書付出畢生精力,成書不到2年,他便積勞而逝。《資治通鑒》從發(fā)凡起例至刪削定稿,司馬光都親自動筆,不假他人之手。
《資治通鑒》是我國最大的一部編年史,全書共二百九十四卷,通貫古今,上起戰(zhàn)國初期韓、趙、魏三家分晉(公元前403年),下迄五代(后梁、后唐、后晉、后漢、后周)末年趙匡胤(宋太祖)滅后周以前(公元959年),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。作者把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實,依時代先后,以年月為經(jīng),以史實為緯,順序記寫;對于重大的歷史事件的前因后果,與各方面的關(guān)聯(lián)都交代得清清楚楚,使讀者對史實的發(fā)展能夠一目了然。宋元之際史學(xué)家胡三省說:“為人君而不知《通鑒》,則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,惡亂而不知防亂之術(shù)。為人臣而不知《通鑒》,則上無以事君,下無以治民?!巳缬帽袔?,創(chuàng)法立制,而不知跡古人之所以得,鑒古人之所以失,則求勝而敗,圖利而害,此必然者也?!保ā缎伦①Y治通鑒序》)王應(yīng)麟說:“自有書契以來,未有如《通鑒》者?!鼻宕笫穼W(xué)家王鳴盛說:“此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,亦學(xué)者不可不讀之書”(《十七史商榷》卷1)。近代著名學(xué)者梁啟超評價《通鑒》時說:“司馬溫公《通鑒》,亦天地一大文也。其結(jié)構(gòu)之宏偉,其取材之豐贍,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,勢不能不據(jù)以為藍(lán)本,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。溫公亦偉人哉!”
司馬光著述頗多。除了《資治通鑒》,還有《通鑒舉要歷》八十卷、《稽古錄》二十卷、《本朝百官公卿表》六卷。此外,他在文學(xué)、經(jīng)學(xué)、哲學(xué)乃至醫(yī)學(xué)方面都進(jìn)行過鉆研和著述,主要代表作有《翰林詩草》、《注古文學(xué)經(jīng)》、《易說》、《注太玄經(jīng)》、《注揚子》、《書儀》、《游山行記》、《續(xù)詩治》、《醫(yī)問》、《涑水紀(jì)聞》、《類篇》、《司馬文正公集》等。在歷史上,司馬光曾被奉為儒家三圣之一(其余兩人是孔子和孟子)?!队?xùn)儉示康》收入高中語文課本。
族墓
司馬光墓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(hù)單位,墓地分為塋地、碑樓、碑亭、余慶禪寺等幾個部分。在山西夏縣城北15公里鳴岡,墳園占地近3萬平方米,東倚太岳余脈,西臨同蒲鐵路,司馬光祖族多人群厝于此。墓側(cè)翁仲分列。宋哲宗御篆“忠清粹德之碑”額;碑文為蘇軾撰并書,曾沒于土中,后于杏樹下掘出,遂名杏花埤,惜已剝蝕難辨。金代摹刻四石嵌壁,今仍完好。明嘉靖間,特選巨石,依宋碑復(fù)制,并建碑亭。東有守墳祠,再東為北宋元豐元年(1078年)敕牒 建香火寺余慶禪院,牒文刻石仍在寺后。寺內(nèi)有大殿五間, 殿內(nèi)現(xiàn)存大佛三尊,西壁羅漢八尊,為宋塑風(fēng)格。歷代碑古二十通,記載墳園沿革。
為官生涯
反新法
司馬光在政治上是標(biāo)準(zhǔn)的守舊派人士,他跟主持變法的王安石發(fā)生了嚴(yán)重分歧,幾度上書反對新法。他認(rèn)為刑法新建的國家使用輕典,混亂的國家使用重典,這是世輕世重,不是改變法律。所謂“治天下譬如居室,敝則修之,非大壞不更造也?!彼抉R光與王安石,就竭誠為國來說,二人是一致的,但在具體措施上,各有偏向。王安石主要是圍繞著當(dāng)時財政、軍事上存在的問題,通過大刀闊斧的經(jīng)濟(jì)、軍事改革措施來解決燃眉之急。司馬光則認(rèn)為在守成時期,應(yīng)偏重于通過倫理綱常的整頓,來把人們的思想束縛在原有制度之內(nèi),即使改革,也定要穩(wěn)妥,因為“大壞而更改,非得良匠美材不成,今二者皆無,臣恐風(fēng)雨之不庇也”。司馬光的主張雖然偏于保守,但實際上是一種在“守常”基礎(chǔ)上的改革方略。王安石變法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如新法不能有效落實和用人不當(dāng)?shù)惹闆r,從側(cè)面證明司馬光在政治上還是老練穩(wěn)健的。
可以使用一句話來評價司馬光的一生 :其實司馬光的一生主要就是干了這兩件事情 編寫《資治通鑒》反對王安石的新法 但是有一點必須要注意就是:司馬光之所以與王安石政見不和僅僅是在政治觀點上有分歧,在本質(zhì)上都是為國為民的真君子——純粹君子之爭,絕對不是為了一己私利,不然王安石在痛恨司馬光之余也不會由衷的道出:“司馬君實,君子人也!”一個令政敵都嘆為君子的人,絕對不是一個小人!司馬光在政治上的理解比王安石要深刻得多,在為變法問題斗得死去活來之后,司馬光留下了這樣的見解,基本可以概括他對王安石一生的看法“介甫無它,唯執(zhí)拗耳”。
有著高度政治敏感的司馬光,覺察到了變法的不妥,但具體哪里不妥限于當(dāng)時的歷史條件他不可能作很準(zhǔn)確的描述,只能通過變法造成的一些惡果來解釋他反對變法的原因。在宋神宗面前不斷和安石爭辯,但缺乏現(xiàn)代經(jīng)濟(jì)理論,司馬光無法對變法方案作出有力辯駁。終其所述,只有“不妥”二字而已。結(jié)果造成了神宗誤會他無理取鬧的局面,不得不遠(yuǎn)離政治中心,出走洛陽。
還有點要注意就是司馬光在和對方的爭斗中不能得勝時,便選擇了回避和退讓,而不是伺機(jī)報復(fù)和惡意中傷。曾有人勸司馬光彈劾王安石,然而司馬光卻一口回絕了他們:王沒有任何私利,為什么要這樣做?面對身為副宰相的王安石的如日中天,司馬光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退讓。
元祐更化
哲宗立,宣仁后垂簾同聽政,門下侍郎司馬光言:按因差役破產(chǎn)者,惟鄉(xiāng)戶衙前。蓋山野愚戇之人,不能干事,或因水火損敗官物,或為上下侵欺乞取,是致欠拆,備償不足,有破產(chǎn)者。至于長名衙前,在公精熟,每經(jīng)重難,別得優(yōu)輕場務(wù)酬獎,往往致富,何破產(chǎn)之有?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戶為之,其下等、單丁、女戶及品官、僧道,本來無役,今使之一概輸錢,則是賦斂愈重。自行免役法以來,富室差得自寬,貧者困窮日甚,監(jiān)司、守令之不仁者,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羨余,或一縣至數(shù)萬貫,以冀恩賞。又青苗、免役,賦斂多責(zé)見錢。錢非私家所鑄,要須貿(mào)易,豐歲追限,尚失半價,若值兇年,無谷可糶,賣田不售,遂致殺牛賣肉,伐桑鬻薪,來年生計,不暇復(fù)顧,此農(nóng)民所以重困也。臣愚以為宜悉罷免役錢,諸色役人,并如舊制定差,見雇役人皆罷遣之。衙前先募人投充長名,召募不足,然后差鄉(xiāng)村人戶,每經(jīng)歷重難差遣,依舊以優(yōu)輕場務(wù)充酬獎。所有見在役錢,撥充州縣常平本錢,以戶口為率,存三年之蓄,有余則歸轉(zhuǎn)運司。凡免役之法,縱富強應(yīng)役之人,征貧弱不役之戶,利于富不利于貧。及今耳目相接,猶可復(fù)舊名,若更年深,富者安之,民不可復(fù)差役矣?!?
藏書
英宗時為龍圖閣直學(xué)士、翰林學(xué)士。政治上反對王安石的變法。后詔他編寫《歷代君臣事跡》,神宗賜名為《資治通鑒》。元豐七年(1084)書成,共294卷,上下貫穿1 362年治亂興衰之史實,參閱了龍圖閣、天章閣、史館、昭文館、集賢院、秘閣及私人藏書,采正史之外,用雜史著書凡322家,集文獻(xiàn)史料之大成,被譽為“典籍之總會。策牘之淵林”,與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相媲美。書成之后,為便于翻檢,編《資治通鑒目錄》30卷,以明取材不同之故,對后世的影響極大。家藏書富,居洛陽時,買田20畝,建“獨樂園”,藏文史書籍萬余卷。又置“讀書堂”,辟精善之本5 000卷,又得神宗賜書2 400卷,以資著述。善保護(hù)圖書,每年二伏至重陽間,在天氣晴朗之日,設(shè)案以曝書籍。桌案潔凈,鋪以茵縟,然戶端坐看書。閱書時,不以空手捧書,唯恐手汗?jié)n濕。藏書幾十年,其書仍新如手未觸一樣。
人物生平
早年經(jīng)歷
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年)十月十八日,司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,此時其父司馬池任光山縣令,所以給他起名光;六歲時,司馬池就教司馬光讀書,七歲時,不僅能背誦《左氏春秋》,還能講明白書的要意;并且做出了“砸缸救友”這一件震動京洛的事。
天圣九年(1031年) ,司馬光隨父親司馬池從東京出發(fā),一路經(jīng)洛陽、潼關(guān)、寶雞,過秦嶺,前往四川廣元,出任利州轉(zhuǎn)運使,在棧道上遇著巨蟒,他沉著冷靜地手持利劍,扎進(jìn)巨蟒的尾巴上,使巨蟒疼痛得一震,滾下了深不可測的棧道下邊。
司馬光的博學(xué)來自多方面,一方面他好學(xué)強識,另一方面他的父親也著意培養(yǎng)。他既誠實聰明,又十分懂事,深得父親喜愛。同時,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談,司馬池總好把他帶在身邊。耳濡目染,使司馬光不論在知識方面,還是見識方面,都“凜然如成人”。好多當(dāng)時的大臣、名士,都很賞識司馬光。 尚書張存主動提出將女兒許配給司馬光。擔(dān)任過副宰相的龐籍在司馬池死后,把司馬光當(dāng)成自己兒子一樣培養(yǎng)、教育。司馬池輾轉(zhuǎn)河南、陜西、四川各地為官,始終把司馬光帶在身邊。所以,司馬光在十五歲以前就跟隨父親走過好多地方,在這些地方訪古探奇,賦詩題壁,領(lǐng)略風(fēng)土人情,極大地豐富了司馬光的社會知識。
步入官場
寶元元年(1038年),司馬光二十歲,他參加了會試,一舉高中進(jìn)士甲科,從此步入仕林,初任華州(今陜西華縣(判官。此時司馬池正任同州(今陜西大荔)知州,兩地相距較近,司馬光經(jīng)常前往探望父母。在同州他結(jié)識了同科進(jìn)士石昌言,石早有才名,在同州當(dāng)推官,雖比司馬光大二十多歲,但兩人很談得來,經(jīng)常在一起交流學(xué)問,談古訪今,成為忘年之交。同年,他和張存的女兒結(jié)婚。
寶元二年(1039年),因父親調(diào)往杭州任職,司馬光辭掉華州判官,改任蘇州判官。正當(dāng)他懷著遠(yuǎn)大的抱負(fù),在仕途上步步上進(jìn)時,他的母親病逝了。按照封建禮教,他必須辭官回家服喪三年。在此期間,北方黨項族人元昊稱帝,建立了西夏國,西夏為了擺脫對宋朝的臣屬地位,同宋朝發(fā)生了戰(zhàn)爭,宋朝連連失敗。宋仁宗為了加強軍事防御力量,要求兩浙添置弓手,增設(shè)指揮使等官職。司馬父子認(rèn)為這樣做,并沒有什么好處。于是由司馬光代父草擬《論兩浙不宜添置弓手狀》,從各方面闡述添置弓手增設(shè)武官。
慶歷元年(1041年)十二月,司馬池病死在晉州,司馬光和兄長司馬旦扶著父親的靈柩回到了故鄉(xiāng)夏縣。雙親的相繼去世,使司馬光悲痛萬分,他嘆息“平生念此心先亂”。但他在居喪期間,把悲哀化作發(fā)奮讀書作文的動力,以排遣無盡的悲傷和寂寞。在此期間,他讀了大量的書,寫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,如《十哲論》、《四豪論》、《賈生論》,對一些古人古事,根據(jù)自己的見解和感受,提出見解。
在居喪三年的時間里,他了解了許多下層社會生活的情況。慶歷四年(1044年),二十六歲的司馬光服喪結(jié)束,簽書武成軍判官,不久又改宣德郎、將作監(jiān)主簿,權(quán)知豐城縣事。在短短的時間里,就取得“政聲赫然,民稱之”的政績。
在工作之余,他大量閱讀典籍,寫下不少論文,如《機(jī)權(quán)論》、《才德論》、《廉頗論》、《應(yīng)侯罷武安君兵》、《項羽誅韓生》、《漢高祖斬丁公》、《甘羅》、《范睢》、《秦坑趙軍》等幾十篇。
慶歷六年(1046年),司馬光接到詔旨。調(diào)他擔(dān)任大理評事、國子直講。赴京之日,僚友們空府出動,置酒為他餞行。司馬光為大家的熱情所感動,即席賦詩:“不辭爛醉樽前倒,明日此歡重得無?追隨不忍輕言別,回首城樓沒晚煙!”這時司馬光意氣風(fēng)發(fā),雖然宦海茫茫,風(fēng)云莫測,但仍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京都。
慶歷七年(1047年),司馬光二十九歲,貝州農(nóng)民王則起義,攻占貝州城,號稱“東平郡王”。這時司馬光父親好友龐籍在朝為樞密副使,掌管全國軍事要務(wù)。司馬光寫了《上龐樞密論貝州事宜書》,為盡快平息起義給龐籍獻(xiàn)計獻(xiàn)策。具體建議“以計破”,威脅利誘并用,進(jìn)行分化瓦解,只誅“首惡”,余皆不問。實際上起義軍只堅持66天,首領(lǐng)王則被殺,其余盡皆焚死。
皇祐元年(1049年),龐籍升任樞密使,舉薦司馬光任館閣??保珱]有得到皇帝的許可?;实v三年(1051年),司馬光三十三歲,由宰相龐籍推薦任館閣???,同知太常禮院。他在任職期間對《古文孝經(jīng)》進(jìn)行了系統(tǒng)的研究,并撰寫了《古文孝經(jīng)指解》一文?;实v五年(1053年),司馬光任殿中丞,除史館檢討,修日歷,改集賢校理,專任史官。從此,司馬光開始了對歷史的研究。正在司馬光潛心研究歷史時,龐籍被罷宰相職,降為戶部侍郎,出任鄆州(今山東鄆城境內(nèi))知州。龐籍舉薦司馬光為鄆州典學(xué)。
治理地方
至和元年(1054年),司馬光離開志趣相投的王安石、石楊休、包拯等人,去往鄆州。不久,提任為通判,負(fù)責(zé)考察全州官吏。
至和二年(1055年),因龐籍出知并州,為河?xùn)|路經(jīng)略安撫使,司馬光改任并州通判。
嘉祐元年(1056年),他連寫三封《請建儲副或進(jìn)用宗室》(第一、二、三狀),建議仁宗皇帝立儲君,而前后三狀沒有結(jié)果以后,又托范鎮(zhèn)在奏事時代為轉(zhuǎn)達(dá),請仁宗有個明確答復(fù)。但這一切均未說服仁宗,司馬光選擇了沉默。
司馬光隨龐籍在河?xùn)|路任職期間,宋朝和西夏處于休戰(zhàn)時期,但他并沒有放松警惕,而是深入民間聽取當(dāng)?shù)厝艘庖?。并州鄉(xiāng)貢進(jìn)士劉邕對邊事很有研究,寫成《邊議》10卷,議論很有見地,司馬光便予以推薦。
司馬光認(rèn)為絕市和修建堡壘的辦法有利于保護(hù)邊界地區(qū)安寧,于是一面禁絕邊民和西夏互市,一面決定修堡。正在這時,帶兵將軍郭恩,乘酒出擊西夏,結(jié)果大敗而歸,自己不得已而自殺。朝廷御史審理此案,龐籍一人承擔(dān)了責(zé)任,事后龐籍被解除了節(jié)度使之職,貶謫知青州事,司馬光向皇帝連奏三狀奏明龐籍是聽了他的意見才決定修堡的,說明龐籍完全是出于“欲為國家保固疆圉”的本心,“發(fā)于忠赤,不顧身謀”,因為“過聽臣言,以至于此”,應(yīng)當(dāng)“獨臣罪,以至典刑”。而龐籍得知司馬光要為自己辯解時,就又上奏章,引咎自歸,請求免除司馬光之罪,使司馬光沒有受到任何責(zé)罰。
龐籍和司馬光以忘年之交,互相支持、愛護(hù),難能可貴。龐籍死后,司馬光不忘龐籍對他的大恩,待其家人如自己的親人。
重回中央
嘉祐三年(1058年)司馬光遷開封府推官,賜五品服;嘉祐六年(1061年),擢修起居注。司馬光堅決推辭,連上五狀,他認(rèn)為自己“實非所長”,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。
不久,仁宗下詔,遷司馬光為起居舍人,同知諫院。任職五年期間,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,先后向仁宗上書“三言”、“五規(guī)”,多次上書仁宗解決繼嗣的問題,仁宗覺得司馬光真心為國家社稷考慮,遂將奏折轉(zhuǎn)至中書省。司馬光親自到中書省催辦,直到趙曙被立為皇太子。
司馬光四十四歲時,擢為知制誥,但司馬光不愿就職,他認(rèn)為這是一個掌管起草詔令的差事,不是他的特長。為此,他在嘉祐七年(1062年)三月,連上九《辭知制誥狀》,說明不適宜任此職務(wù);仁宗皇帝收回詔令,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,仍知諫院。
嘉祐八年(1063年)三月二十九日,仁宗駕崩。四月趙曙即位,即英宗。兩宮矛盾加劇,司馬光看到這種情況,四月十三日進(jìn)《上皇太后疏》,四月二十七日進(jìn)《上皇帝疏》,力陳國家當(dāng)務(wù)之急應(yīng)君民同心、內(nèi)外協(xié)力的道理。六月二十二日,他又上《兩宮疏》,指出:“金堤千里,潰于蟻穴;白璧之瑕,易離難合?!被实蹧]有太后支持“無以君天下”,太后離開皇帝“無以安天下”。十一月二十六日,又寫了兩封章奏,一封給皇太后,一封給皇帝。在奏章中,講歷史,擺利害,曉明大義,從全局出發(fā),苦苦相勸,終于得到效驗。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轉(zhuǎn),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趨于緩和。
從嘉祐八年(1063年)三月到治平元年(1064年)七月的一年多時間里。司馬光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間的矛盾,前后共上奏章17封。在五年的諫官生涯中,除了關(guān)注社會上層,幫助朝廷解決好皇位繼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領(lǐng)、治國政綱等關(guān)系國家命運的大事外,同時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層人民身上。他發(fā)出了關(guān)心人民疾苦,減輕人民負(fù)擔(dān)的呼聲。而且這個思想幾乎貫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。他在《論財利疏》中指出:當(dāng)今天下最苦的是農(nóng)民,因為“農(nóng)民苦身勞力,粗衣粗食,還要向政府交納各種賦稅,負(fù)擔(dān)各種勞役。收成好的年代,賣掉糧食以供官家盤剝,遇到兇年則流離失所,甚至凍餓而死”,建議切實采取一些利民措施。
司馬光反對宮中宴飲和賞賜之風(fēng),嘉祐六年(1061年),他上書《論宴飲狀》,懇請皇帝為民著想,悉罷飲宴。他上《言遺賜札子》,反對朝廷不顧國家實際,厚賞群臣。
留任諫職
仁宗死后,英宗將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頒賜群臣,司馬光也獲得近千緡。但這些正確的諫言,因為朝廷腐朽,又觸犯一些既得利益者,當(dāng)然不能被采納。司馬光只好從自己做起,將自己所得賞賜交給諫院為公使錢。
治平元年(1064年),司馬光上奏《乞罷陜西義勇札子》,他認(rèn)為當(dāng)時在邊防組織“義勇”使百姓“骨肉流離,田園蕩盡”,給百姓帶來無窮苦難,希望朝廷審察利害。特罷此事。當(dāng)朝廷不予采納時,他又寫第二封札子,并親自上殿面見英宗,他說:要防邊必須從將帥軍政著手,一味拉夫湊數(shù),只能是“徒有驚擾,而實無所用”。英宗這次略有所動,并把上殿札子送中書省和樞密院商量,但一經(jīng)商量,方知此事擬議已久,難以更改。他又連上六疏,并和宰相韓琦進(jìn)行辯論,韓琦雖然無言以對,但手中有權(quán),司馬光也拿他沒辦法。這次諫言失敗后,司馬光連上五狀,要求降黜。
治平二年(1065年),朝廷任司馬光龍圖閣直學(xué)士,仍留任諫職。司馬光因?qū)χG官徹底失望了,借機(jī)連上三狀,要求不當(dāng)諫官,他在奏章上說:“臣從事諫職,首尾五年,自本朝以來,居此官者,未有如臣之久。臣資質(zhì)愚戇,惟知報國,竭盡樸忠,與人立敵,前后甚眾,四海之內(nèi),觸處相逢,??之惾丈砑白訉O無立足之地,以此朝夕冀望解去?!庇⒆谂鷾?zhǔn)他免去諫職,仍進(jìn)龍圖閣直學(xué)士。
治平三年(1066年),司馬光將《通志》(以《史記》為主,編成《周紀(jì)》5卷,《秦紀(jì)》3卷,共8卷)進(jìn)呈英宗。這部書的時間是從烈王二十三年,韓、趙、魏三家分封起,到秦二世三年,秦朝滅亡為止。英宗看后大為贊賞,并給司馬光二條明確指示,一是接續(xù)《通志》往下編修,二是決定設(shè)立書局,并由司馬光自擇官屬,作為自己的助手。
治平四年(1067年),英宗病死,神宗趙頊即位。參知政事歐陽修極力向神宗推薦,說司馬光“德性淳正,學(xué)術(shù)通明”,神宗任司馬光為翰林學(xué)士,不久,又任司馬光為御史中丞。
新舊黨政
神宗趙頊即位以后,年輕年盛,朝氣蓬勃,決心振興祖業(yè)。他在虛心下問、多方征求治國方略以后,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進(jìn)、大膽的變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,于是在熙寧二年(1069年),起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,主持變法。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張開源,司馬光主張節(jié)流。司馬光和王安石因政見不同,在一些問題上進(jìn)行激烈的爭辯,有時在皇帝主持的議政會議上也毫不相讓,但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變法也并不一概反對,尤其當(dāng)變法還未顯露明顯弊病時,他也并未公開持反對意見。甚至有人要彈劾王安石時,他還進(jìn)行勸解和說服。直到王安石頒發(fā)“青苗法”,司馬光才表示不同意見,他認(rèn)為縣官靠權(quán)柄放錢收息,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,因此表現(xiàn)了強烈不滿。
神宗希望司馬光能很好地發(fā)揮作用,輔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機(jī),實現(xiàn)國家的振興。熙寧三年(1070年)二月十二日,擢司馬光樞密副使,可是司馬光以“不通財務(wù)”、“不習(xí)軍旅”為由,堅決推辭,從十五日到二十七日,連上五封札子,自請離京,后以端明殿學(xué)士知永興軍(現(xiàn)陜西省西安市)。
熙寧四年(1071年)四月九日,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鎮(zhèn)因直言王安石“進(jìn)拒諫之計”、“用殘民之術(shù)”,因而被罷官。司馬光憤然上疏為范鎮(zhèn)鳴不平,并請求任職西京留司御史臺,自己退居洛陽,絕口不論政事,以書局自隨,繼續(xù)編撰《通鑒》,時間長達(dá)15年。
元豐七年(1084年),司馬光已六十六歲,《資治通鑒》全部修完,是年七月十一日全書呈上,十一月,《通鑒》的最后部分《唐紀(jì)》和《五代紀(jì)》修成以后,司馬光連同《通鑒考異》、《通鑒目錄》一起奏進(jìn)給神宗皇帝。神宗皇帝十分重視,將書的每編首尾都蓋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圖章,以其書“有鑒于往事,以資于治道”,賜書名《資治通鑒》,并親為寫序。十二月初三日,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,說他“博學(xué)多聞,貫穿今古,上自晚周,下迄五代,成一家之書,褒貶去取,有所據(jù)依”。并賞與銀、絹、衣和馬,擢升司馬光資政殿學(xué)士,遷范祖禹為秘書省正字。
元豐八年(1085年),司馬光六十七歲。三月七日,神宗病死,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,是為哲宗。哲宗年幼,由祖母皇太后當(dāng)政。皇太后向司馬光征詢治國方略,司馬光上《乞開言路札子》,建議“廣開言路”。司馬光又一次呼吁對貧苦農(nóng)民不能再加重負(fù)擔(dān),而且主張新法必須廢除,要對農(nóng)民施以“仁政”,接著上第二份奏疏《修心治國之要札子》,重點談用人賞罰問題,提出保甲法、免役法和將兵法是“病民傷國,有害無益”。
皇太后下詔起用司馬光知陳州,不久,又下詔除授門下侍郎(即副宰相)。但司馬光上疏辭謝,以自己“齡發(fā)愈衰,精力愈耗”,請求只任知陳州。以后在周圍親友支持下還是到任就職了。司馬光向皇太后進(jìn)言,為了實現(xiàn)廢除新法的政治主張,把因反對新法而被貶的劉摯、范純?nèi)?、李常、蘇軾、蘇轍等人招回朝中任職,呂公著、文彥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職。
司馬光廢除新法,上《請革弊札子》,又在《請更新新法札子》中,把新法比之為毒藥,請求立即采取措施,全部“更新”。廢除了保甲法,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、市易法、保馬法,帶病得知免役法、青苗法和將官法還未廢除,無限感傷地說:“吾死不瞑目矣!”他向呂公著說:“光自病以來,悉以身付醫(yī),家事付康(司馬康),國事未有所付?!鼻型麉喂軌蛲瓿伤乃拊?。同時,上表請求辭位。但皇太后對他很倚重,不但不準(zhǔn)辭位,反下詔除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,正式拜為宰相。接著很快就廢除了免役法、青苗法。司馬光終于完成了自己廢除免役法的夙愿,實現(xiàn)了自己的政治主張。
暮年歲月
司馬光在第二次回朝為相期間,輯錄《國語》的精要,編成《徽言》一書。又將《歷年圖》和《百官公卿表》增補、總輯為《稽古錄》一書,形成一部“略存體要’’的簡明通史,又負(fù)責(zé)將《資治通鑒》進(jìn)行了最后的校定。
元祐元年(1086年)九月初一,司馬光因病逝世,享年六十八歲,獲贈太師、溫國公,謚號文正,宋哲宗賜碑名為“忠清粹德”。死后,哲宗將他葬於高陵。靈柩送往夏縣時,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吊,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,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。等到安葬的時候,哭的人非常真誠,仿佛是在哭自己的親人。嶺南封州的父老們,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,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,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。
紹圣元年(1094年),章惇為相,議論司馬光更變熙豐法度,哲宗下詔削除司馬光的贈謚,毀壞所賜碑。
紹圣四年(1097年),再貶為清海軍節(jié)度副使,又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。元符三年(1102年),追復(fù)太子太保。崇寧二年(1103年),蔡京為相時,再次追降左光祿大夫,旋即除名,將司馬光等稱為“元祐黨人”,刻元祐黨人碑,禁止元祐學(xué)術(shù)。大觀年間,追復(fù)太子太保。靖康元年(1126年),贈太師,再次賜謚。宋高宗建炎年間,配享哲宗廟廷。
宋理宗寶慶二年(1226年),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,司馬光位列其中。咸淳年間,從祀于孔廟。明嘉靖年間,從祀時稱“先儒司馬子”。
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,司馬光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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