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報之以瓊瑤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報之以瓊玖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報之以瓊瑤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報之以瓊玖。
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
木瓜譯文
木瓜注解
木瓜賞析
《詩經(jīng)·大雅·抑》有“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”之句,后世“投桃報李”便成了,成語,比喻相互贈答,禮尚往來。比較起來,《衛(wèi)風·木瓜》這一篇雖然也有從“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報之以瓊琚(瑤、玖)”生發(fā)出的成語“投木報瓊”(如托名宋尤袤《全唐詩話》就有“投木報瓊,義將安在”的記載),但“投木報瓊”的使用頻率卻根本沒法與“投桃報李”相提并論??墒钦搨髡b程度還是《木瓜》更高,它是現(xiàn)今傳誦最廣的《詩經(jīng)》名篇之一。 對于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語句并不復雜的先秦古詩,古往今來解析其主旨的說法居然也有七種之多(據(jù)張樹波《國風集說》統(tǒng)計)。按,成于漢代的《毛詩序》云:“《木瓜》,美齊桓公也。衛(wèi)國有狄人之敗,出處于漕,齊桓公救而封之,遺之車馬器物焉。衛(wèi)人思之,欲厚報之,而作是詩也?!边@一說法在宋代有嚴粲(《詩緝》)等人支持,在清代有魏源(《詩古微》)等人支持。與毛說大致同時的三家詩,據(jù)陳喬樅《魯詩遺說考》考證,魯詩“以此篇為臣下思報禮而作”,王先謙《詩三家義集疏》意見與之相同。從宋代朱熹起,“男女相互贈答說”開始流行,《詩集傳》云:“言人有贈我以微物,我當報之以重寶,而猶未足以為報也,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。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詞,如《靜女》之類。”這體現(xiàn)了宋代《詩》學廢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。但這一說法受到清代《詩》學獨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際恒的批駁,《詩經(jīng)通論》云:“以(之)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,何必定是男女耶!”現(xiàn)代學者一般從朱熹之說,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。因此詩主旨說法多不同,而“木瓜”作為文學意象也就被賦予了多種不同的象征意義。其中“臣子思報忠于君主”“愛人定情堅于金玉”“友人饋贈禮輕情重”三種意象逐漸成為“木瓜”意象的主流內涵。 《木瓜》一詩,從章句結構上看,很有特色。首先,其中沒有《詩經(jīng)》中最典型的句式——四字句。這不是沒法用四字句(如用四字句,變成“投我木瓜(桃,李),報以瓊琚(瑤、玖);匪以為報,永以為好”,一樣可以),而是作者有意無意地用這種句式造成一種跌宕有致的韻味,在歌唱時易于取得聲情并茂的效果。其次,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沓程度。不要說每章的后兩句一模一樣,就是前兩句也僅一字之差,并且“瓊琚”“瓊瑤”“瓊玖”語雖略異義實全同,而“木瓜”“木桃”“木李”據(jù)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考證也是同一屬的植物.其間的差異大致也就像橘、柑、橙之間的差異那樣并不大。這樣,三章基本重復,而如此高的重復程度在整部《詩經(jīng)》中也并不很多,格式看起來就像唐代據(jù)王維詩譜寫的《陽關三疊》樂歌似的,——自然這是《詩經(jīng)》的音樂與文學雙重性決定的。 “你贈給我果子,我回贈你美玉”,與“投桃報李”不同,回報的東西價值要比受贈的東西大得多,這體現(xiàn)了一種人類的高尚情感(包括愛情,也包括友情)。這種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,是精神上的契合,因而回贈的東西及其價值的高低在此實際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義,表現(xiàn)的是對他人對自己的情意的珍視,所以說“匪報也”。“投我以木瓜(桃、李),報之以瓊琚(瑤、玖)”,其深層語義當是:雖汝投我之物為木瓜(桃、李),而汝之情實貴逾瓊琚(瑤、玖);我以瓊琚(瑤、玖)相報,亦難盡我心中對汝之感激。清牛運震《詩志》評此數(shù)語云:“惠有大于木瓜者,卻以木瓜為言,是降一格襯托法;瓊瑤足以報矣,卻說匪報,是進一層翻剝法?!彼脑挷⒎菦]有道理,但將木瓜、瓊瑤之類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實,其他解此詩者似也有此病。實際上,作者胸襟之高朗開闊,已無衡量厚薄輕重之心橫亙其間,他想要表達的就是:珍重、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。從這一點上說,后來漢代張衡《四愁詩》“美人贈我金錯刀,何以報之英瓊瑤”,盡管說的是“投金報玉”。其意義實也與“投木報瓊”無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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