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回
回回是明清時期廣泛使用的術語,指回族?!盎鼗亍币辉~,最早見于北宋沈括的《夢溪筆談》,指唐代以來安西(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(qū))一帶的“回紇”人(“回鶻”人)?!盎鼗亍笨赡苁恰盎丶v”、“回鶻”的音轉或俗寫。南宋時,“回回”,除包括唐代的“回紇”、“回鶻”外,還包括蔥嶺以西的一些民族。外國人都稱為這都和現(xiàn)在所說的“回回民族”不同。十三世紀初葉,蒙古軍隊西征期間,一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人以及基督徒,猶太人,被遷徙到我國來。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,以工匠、商人、學者、官吏、掌教等不同身份,散布在我國各地。他們被稱作“回回人”,是當時“色目人”的主要部分,后來他們也就以“回回”自稱了。回回,元代至民國時期對回族的泛稱,有時也引申稱呼穆斯林地區(qū)?,F(xiàn)今為回族的特定別稱。彭大雅、徐霆《黑韃事略》中多處提到“回回人”、“回回國”、“回回地面”、“回回諸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