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離職守
擅離職守的意思
自作主張離開職位。
【解釋】擅:隨便,任意。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不能盡守自己的職責(zé)
【出處】清·李寶嘉《官場現(xiàn)形記》第44回:“見面之后,不由分說,拿隨太爺一把辮子,說他擅離職守,捏稱回任?!?/p>
【示例】宗璞《東藏記》第二章:“你不要擅離職守,自討苦吃?!?/p>
【反義詞】忠于職守
【語法】擅離職守作謂語;指不盡責(zé)。
字義分解
(1)(動)擅自:~離職守。
(2)(動)長于;善于:不~辭令。
(1)(動)分離:~別|悲歡~合。
(2)(動)表示時間、空間或者事物之間的距離:這里~車站很近|~國慶節(jié)只有十天了。
(3)(動)缺少:發(fā)展工業(yè)~不了鋼鐵。
(4)(動)(Lí)姓。
(5)(名)八卦之一,代表火。
(1)(動)記。
(2)(名)職位:~別|~稱|~分|~官|~銜|~志|~責(zé)。
(3)(代)舊時公文用語;下屬對上司的自稱:~等奉命。
(4)(動)掌管:~掌。
(5)(連)〈書〉由于:~是之故|~此而已。
(1)(動)防守
(2)(動)守候;看護:~護。
(3)(動)遵守;遵循:~法|~約。
(4)(動)靠近;依傍:~著水的地方;可多種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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